广州绿色金融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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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参与起草《绿色生态发展企业评价通则》、《制造业绿色生态发展评价规范》2项团体标准,助力绿色金融发展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3日 09:00  

随着标准体系的变革,新型标准体系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其中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是由市场自主制定,大部分团体标准是由各大协会、商会发起。团体标准是严于国家标准技术参数,除了标准制定程序方面的规范性,也高度重视标准化对象的选择。


履行职责,制定标准

协会成立以来,一直充分发挥“资源共享、学习交流、建立标准、促进发展”四大功能,有效整合广州绿色金融资源,广泛普及、传播、推广绿色金融和绿色发展理念。


近期,协会将联合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研究机构制定本地化绿色企业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认证体系、评价体系等标准,提高产融对接效率。


2021年8月3日,协会参与起草的《绿色生态发展企业评价通则》、《制造业绿色生态发展评价规范》2项团体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并开始实施。




绿色生态发展企业评价通则》 

绿色生态发展企业评价通则-4-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png


绿色生态发展等级评价通则(发布稿)_00.jpg




《制造业绿色生态发展评价规范》 

制造业绿色生态发展评价规范-12-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png


制造业绿色生态发展评价规范(发布稿)_0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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