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正式发布 鼓励向星级绿色建筑、零碳建筑等项目提供绿色金融服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2日 10:27
2024年1月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印发《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规定》要求: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超低能耗建筑的节能标准进行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的外墙面积可以按照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3%的比例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规定》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多种方式提供绿色金融服务,为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提供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推广能效贷款、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质押贷款、碳减排贷款等信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