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2日 10:31
2024年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
《行动计划》作为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规划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核心工具,明确了我国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部署了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威胁、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现代化等4个优先领域,每个优先领域下设6至8个优先行动,广泛涵盖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执法监督、宣传教育、社会参与、调查监测评估、保护恢复、生物安全管理、生物资源可持续管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城市生物多样性、惠益分享、气候与环境治理、投融资、国际履约与合作等内容,为各部门、各地区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指引。
在推动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行动计划》提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包括强化各级财政资源的统筹调度和优化配置,根据需要 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予以重点支持。调动各类金融机构的积 极性,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调控带动作用,引导社会 资本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积极争取国际资金支持。探索在绿色金融体系中考虑生物多样性因素,将生物多样 性保护纳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动员更多社会性 资金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化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机制, 探索建立市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补偿机制,完善生物 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机制,推动生态产品可交易可抵 押可变现。逐步改革和淘汰不利于生物多样性的政策措 58 施。推动将生物多样性项目纳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 备库。充分衔接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优化生物多样性和 气候投融资的共同惠益和协同作用。到 2030 年,基本建 立生物多样性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资金投入水平、使用效 益和透明度明显提升。
同时,《行动计划》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强化自然相关环境信息披露,为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创造条件。各地要多渠道、多领域筹 集资金,灵活运用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金融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市场化、社会化投融资机制,合力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的实施。